一段时间,“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让“校园欺凌”事件再一次成为国家和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校园欺凌是孩子安全成长路上的拦路虎,是每一个受欺凌孩子的噩梦,全社会都在思考这样的问题,怎样预防和阻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如何及时帮助受害未成年人,修复心理创伤;依据法律、法规对欺凌者进行怎样的处罚等。今天我们要谈论的话题就是校园欺凌,让我们共同了解,用法治共同守护孩子的安全成长之路。
校园欺凌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校园欺凌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在具体表现形式上,校园欺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
(一)言语欺凌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二)身体欺凌
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三)社交欺凌
恶意排斥、孤立他人,散布谣言等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四)网络欺凌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承担主体
校园欺凌在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欺凌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主体,即欺凌行为人本人、监护人和学校的责任。
(一)欺凌行为人本人责任
就行为人本人而言,如果是成年人,应该独立承担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如果是未成年人,责任的承担问题就比较复杂,会按年龄划分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还会涉及到监护人和学校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监护人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1、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2、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三)学校责任
就学校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教师未尽管理职责,学校有失察的过失,当然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过,被欺凌人年龄不同,学校承担的责任也有所不同:如果被霸凌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推定学校有过失,除非学校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应承担法律责任。
现有法律法规对校园欺凌的处罚
刑事处罚
1、同学间因故看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
可能触犯的法律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等等。
2、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物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物。
可能触犯的法律是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注:现在还有些学生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即使是犯罪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我们知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规定,霸凌者在进行霸凌行为时,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将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侮辱、殴打、故意伤害他人、通过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等行为,处罚视情况主要包括罚款及行政拘留。但依据行政法相关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一般不予处罚;14到18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要求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适用校园霸凌案件限制较多。
民事责任
1.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学生欺凌事件中,受害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受到财产损害的,有权向侵权人主张财产的赔偿责任。
校园欺凌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密切相关,绝不是可以忽视的小事,我们国家已经陆续完善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等多部法律法规,初步构建起了完善的法律体系,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学法致用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