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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红包or微信转账
付款性质
普
法
宣
传
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二者虽均系通过微信软件操作付款,但应从微信软件的不同功能及属性上对两种付款性质加以区分认定。
01
案例展示
赵女士与张先生通过网络游戏相识,互加微信成为好友。此后,赵女士通过微信向张先生转账12000元,发微信红包共计2769元。此后由于双方发生纠纷,赵女士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偿还其借款共计14769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先生向赵女士偿还借款12000元。
FAZHIJIAOYU
02
九公律师表示
微信红包名为“红包”,且设置的金额上限为200元,在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民间习俗,给付“红包”意味着自愿赠与,无需返还。
一是日常生活中的共同消费支出,共同消费是双方为维系感情而进行的共同支出、共同受益的活动,例如一起吃饭、看电影等,这些共同支出包含着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即使日后分手,负担较多的一方也不能要求对方予以返还;二是特殊节日如情人节、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向对方赠送的礼物或财物;三是“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以及摆出心形或花束形状的现金;四是无明显意图且金额不大的其他小额赠与,比如微信红包等。
微信转账则不具备“赠与”之意,其仅是微信的付款功能,是社会上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如一方主张款项性质为赠与,则需要提交相应证据,如若不能提交,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借贷双方达成借贷合意,并且借款已经由出借人向借款人完成交付,即“借贷合意”+“借贷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