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类型: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类型: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密切相关。希望大家一定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出行安全保驾护航。